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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挖矿在中国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imtoken创建多个钱包 2023-01-18 13:44:53

图3:来源百度

四、部分省级政府发改委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的规定

(一),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的规定

2021年5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消费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建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的公告,全面受理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信访举报,并公布如何建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报告。

2021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首次印发《坚决打击和惩治虚拟货币“挖矿”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依法查处涉及虚拟货币“挖矿”的各类违法行为“企业和个人。处罚基于公众咨询。

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利益的项目;(3)禁止擅自接入电价低的供电线路进行虚拟货币“挖矿”。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尚未出台打击虚拟货币“挖矿”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对辖区内“地雷”的查处、处置和清除虚拟币挖矿定义为经济犯罪,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924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浙江省发改委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的规定

2022年2月14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实施虚拟货币“挖矿”电力差别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电价函[2022]69号)规定:(1)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涨价标准为0.50元/千瓦时;(2)同一用电用户,如果有虚拟货币“挖矿”用电量与其他用电混合使用,对所有用电量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2022年3月29日,浙江省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设备的通知(浙发改能[2022]77号)”,其中规定:(< @1)“挖矿”“挖矿”设备包括电子计算设备(如显卡、主板等)、“挖矿”软件和矿池访问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挖矿矿机、中央处理器(CPU)矿机、显卡(GPU)矿机、专用集成电路(ASIC)矿机等;(2)按照《产业结构》的相关规定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和“《节约能源法》、虚拟货币“挖矿”设备依法立即停止并没收。企业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情节严重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由同级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停业整顿。由同级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停业整顿。

通知第一条对“矿机”设备进行了列举定义,即“矿机”的定义,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924通知”中对“矿机”活动的定义不同委员会虚拟币挖矿定义为经济犯罪,更高层次的规范性文件。,其对“矿机”的定义是否超过“924通知”对“挖矿”活动的定义尚不确定;能源法相关规定立即停止使用虚拟货币“挖矿”设备,并依法予以没收。该条规定,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被直接没收。“矿机”行政处罚,

(三)海南省发改委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的规定

2021年12月3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1)虚拟货币“挖矿” ”活动列为淘汰类。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涨价标准为0.80元/千瓦时;(2)虚拟货币“挖矿”用户不得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虚拟货币“挖矿”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优惠(不能享受电价补贴)。

除上述通知外,海南省发改委等部门尚未就查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发布相关规范性文件。管辖范围内虚拟货币“矿场”的处理依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924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四川省发改委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的规定

2022年2月17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报告方式进行整改的公告》,鼓励报告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相关线索,并公告报告方法。

2022年4月15日,四川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大对关闭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实施差别电价整改力度的通知(川发改价规〔2022〕186号) 》规定:(1)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中各类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涨价标准为每千瓦时2元。本通知发布之日前,计量时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至“采矿”活动终止之日;(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除上述通知和公告外,四川省发改委等部门尚未发布关于查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通知”等相关规定。

除上述四省外,其他省份监管部门尚未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具体适用于拟币“挖矿”活动的监管。通知”等相关规定。

五、写在最后

针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和省级政府监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查处、下架政策文件。行政机关在查处和撤销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时,应准确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行为性质和违法后果严重程度,作出合法、合理的行政处罚决定,避免“运动”。 ”执法和“一刀切”。“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应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合《924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分析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违法主体及适用的行政处罚方式,以及个人“挖矿”行为一般不宜直接适用能源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没收设备等行政处罚。但我们仍强烈建议“矿工”应积极支持和响应各级政府监管机构依法查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政策,积极配合各级监管机构尽快清除“挖矿”活动。设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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